约翰·德莱顿《弥尔顿像题词》
德莱顿开始只写诗歌,以后为了谋生开始写戏剧。他写了近三十部剧本,大都以爱情与荣誉的矛盾为主题。另外改写了莎士比亚的《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简化故事,突出悲剧性恋情,写成著名的古典悲剧《一切为了爱情》。
他初期的诗歌多与时事结合,如《纪念护国公逝世的英雄诗》和庆贺查理第二复辟的《回来的星辰》,以及描述一六六六年伦敦大火、瘟疫和对荷战争的《奇异的年代》。后来转而写政论诗、讽刺诗如《阿伯沙隆和阿基托弗尔》(1681)等,人们认为都是较成熟的作品。
但是,他最受人称颂的诗作还是纪念圣塞西莉亚节的那两首:《献给圣塞西莉亚节之歌》(1687)和《亚历山大的宴会》(1697)。前者称颂了音乐节奏和谐之美;后者歌颂了音乐的力量,伟大如亚历山大的人物也不免为音乐的力量所左右。尽管他以谦虚闻名,他对这两首诗的自我评价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人们多年来也一贯推崇这两首诗,为之谱曲,并常常在圣塞西莉亚节歌唱。
《亚历山大的宴会》是有韵的诗,但韵脚安排不规律,若照样译出,再加上难免的韵同声异的差别,反而显得混乱,有损原作音韵之美。现在只译成有些变韵的押韵诗,这样,或许效果反而会好些。但是在合唱副歌部分仍然严格保存了原诗的韵脚安排。
《伊利亚特》(意为“伊利昂之歌”)全篇15963行,以歌颂希腊联军主将“阿基琉斯的愤怒”开篇,用集中、收缩和概括的手法,将长达10年之久的特洛伊战争浓缩于50天之内,通过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将整篇史诗串联起来,其高超的叙事艺术令后人叹为观止。史诗把读者引进一个充满激情、暴力和血腥的世界,刻画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
按照荷马的观点,英雄或壮士是神的后裔,天之骄子,凡人中的宠儿。英雄们具备凡人所羡慕的一切,是阿开亚人中的俊杰。他们出身高贵,人人都有显赫的门第,可资夸耀的家族,坐霸一方,王统天下。他们相貌俊美,仪表堂堂,鹤立鸡群于芸芸众生之中。英雄世界的价值观的中心内容是τιμη(荣誉、声誉、面子)。他们把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因而是更为可贵的东西。损害壮士的τιμη,夺走应该属于他的所有,意味着莫大的刺激和冒犯。维护自己的τιμη亦即维护自己的人格、家族的名誉和人际关系的公正,即δικαιοs。
《伊利亚特》触及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生的有限和在这一有限的人生中人对生命和存在价值的索取。阿基琉斯出生时,神谕曾说他将有两种命运,或过和平生活而幸福长寿,或上战场博取荣誉而命定早死。阿基琉斯毅然选择了后者。与英勇、鲁莽而忠于友谊的希腊联军主将相比,特洛伊方面的英雄赫克托耳则更富于责任心和悲剧色彩。他在明知特洛伊要打败仗的情况下,告别了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勇敢地踏上与阿基琉斯决战的不归路。
《伊利亚特》的风格以豪迈、强烈和悲壮著称,《奥德赛》(意为“奥德修斯的故事”)则更为优美、轻柔和委婉,带有某种喜剧色彩。全篇24卷12000行,讲述了希腊联军将领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结束后归家的艰难历程。由于海神波塞冬的一再阻挠,他不得不在海上漂流了整整10年,历经种种艰难困苦。其间,他一方面要率领他手下的船员与独眼巨人、塞壬之类的妖魔鬼怪作斗争,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让他们不因贪图一时的舒适(如在食莲人国)而忘记回归家园这件大事。诗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曾给《奥德赛》的内容作过高度的概括:一个人离家多年,被波塞冬暗中紧盯不放,变得孤苦伶仃。此外,家中的境况亦十分不妙:求婚人正挥霍他的家产,并试图谋害他的儿男。他在历经艰辛后回到家乡,一些人认出他来,然后发起进攻,消灭敌人,保全了自己。
史诗用生动的细节充分展现了这个足智多谋的希腊英雄的性格特征。史诗第19卷讲到,奥德修斯在历尽艰险终于抵达家乡伊萨卡的时候,为了考验分别多年的妻子佩涅洛帕是否对他忠诚,乔装打扮成一个乞丐,在自己家门口行乞,被佩涅洛帕收留。老女仆按照好心的女主人的吩咐给这位“外乡人”洗脚。在所有的古老故事中,这通常是向疲惫的流浪者表示好客的第一道礼节。老女仆打了凉水,兑上热水,这时奥德修斯坐在柴火旁,立即把身子转向暗处,因为他倏然想起,老女仆抓住他的脚,会立即认出他小腿上的伤疤(那是他小时候打猎时留下的),从而暴露身份。果然,老女仆给他洗脚,立即发现了那伤疤——
老女仆伸开双手,手掌抓着那伤疤,
她细心触摸认出了它,松开了那只脚。
那只脚掉进盆里,铜盆发出声响,
水盆倾斜,洗脚水立即涌流地面。
老女仆悲喜交集于心灵,两只眼睛
充盈泪水,心头充满热切的话语。
她抚摸奥德修斯的下颌,对他这样说:
“原来你就是奥德修斯,亲爱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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